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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协会动态2026.5 浙江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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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全文要点,源自浙江省民政厅官方指引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为规范浙江省社会团体换届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等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制定。
第二条:适用于在浙江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。
第三条:遵循民主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规范原则,尊重会员民主权利。
第四条:换届对象:理事长(会长)、副理事长(副会长)、选任秘书长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监事长、监事。
第五条:业务主管单位(或行业管理部门)、党建机构、民政部门共同指导监督。
第二章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
第六条:任期届满 6 个月前成立换届领导小组。
第七条:成员:理事代表、监事代表、党组织代表、会员代表,党组织与监事(会)全程监督。
职责:制定方案、酝酿候选人、筹备会议、组织财务审计、落实报批。
第三章 筹备工作(届满前 6 个月)
财务审计
本届理事会财务审计;法定代表人换届须离任审计。
候选人酝酿
理事 / 监事:会员推荐→资格审查→公示。
负责人(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):从理事产生,年龄≤70 岁、无失信 / 违法记录、政治合格。
党政干部兼职:必须事前组织部门审批。
文件起草
工作报告、财务报告、监事会报告。
章程修正案、会费标准、选举办法、会议议程。
会员(代表)确定
会员<100:会员大会;会员≥100:会员代表大会。
代表≥会员总数1/3、≥50 人,且为理事数2 倍以上。
第四章 报批(大会前 60 日)
向业务主管单位、民政厅报送:
换届请示
会议议程
工作报告、财务审计报告
章程修正案及说明
会费标准及说明
候选人名单、简历、资格审核表
选举办法(草案)
监票人 / 计票人名单
第五章 换届大会(核心程序)
(一)大会条件
2/3 以上会员(代表)出席方有效。
决议:到会代表 1/2 以上通过;修改章程需 2/3 以上通过。
必须现场会议,禁止纯线上。
(二)会议流程
审议通过:工作报告、财务报告、监事会报告。
审议通过:章程修正案、会费标准(无记名投票)。
审议通过:选举办法、监票人 / 计票人。
无记名投票选举:
新一届理事、监事。
理事会选举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
监事会选举监事长。
宣布结果、新负责人讲话。
(三)选举规范
无记名投票、当场计票、当场公布。
选票加盖公章、签封;票箱密封、加锁。
新一届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 / 计票。
选票、计票表签字归档≥5 年。
第六章 换届后备案(30 日内)
向民政厅、业务主管单位报送:
《社会团体法人换届备案表》
会员(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会议纪要
选举结果、选票复印件
新章程(核准稿)
新任负责人身份证、简历
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表(如变更)
第七章 延期换届
最长延期≤1 年温岭市人民政府。
届满前30 日申请→业务主管单位审核→民政厅批准温岭市人民政府。
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
严禁拉票、贿选、假票、漏票。
主管单位、民政部门派员监督;程序违规可宣布无效、重选温岭市人民政府。
全程公开公示,接受会员与社会监督。
核心要点速记
时间:提前6 个月筹备、60 日报批、30 日备案。
人数:出席≥2/3;表决≥1/2(章程≥2/3)。
选举:无记名投票、当场计票、候选人回避监票。
材料:审计、报告、章程、候选人、选举办法、会议纪要、备案表。
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1230号